立委蕭美琴極力爭取花東地區提升公務員職等及薪給

記者 楊金明/時事報導

立法委員蕭美琴於(9)日立法院的經濟委員會中,質詢國家發展委員會主委陳美伶時提到,8日行政院核定通過第三期的綜合發展實施方案,其中花蓮縣獲得將近新台幣39億元花東基金的挹注,對地方建設發展非常重要,然而肩負執行計畫重責大任的縣府及鄉鎮市基層公務員,因人事制度的設計,職業生涯要有所發展,就必須轉往六都任職,花東地區的基層公務人員職等及薪給應該檢討提升。

立委蕭美琴質詢國發會主委陳美伶時表示,國發會負責全國各區的均衡發展,過程中各項計畫最重要的執行者,是地方鄉鎮市及縣政府的基層公務員,但是因為人事制度的設計,地方公所基層公務員的職等都不高,有意追求更高職涯的人,留在偏遠地區的公所是沒有機會的,而離島地區的公務員還有地域加給,花東偏遠地區的公務員卻沒有。她就經常發現很多優秀的偏遠地區公所基層公務員,因職等無法更上一層,必須轉往其他縣市任職,致使最需要人才的偏鄉無法留住人才,是地方自治上的城鄉不均,在人事職等制度及地域加給上是否該檢討,讓人才可以留在地方服務?

主委陳美伶表示,謝謝委員提出人事制度的結構問題,她非常支持委員的意見,會和人事長進行研究討論,至於地域加給部分,據她了解人事總處已在通盤檢討,會有所調整。立委蕭美琴指出,除了地域加給,就國家整體發展而言,公務員的職等及升遷機會方面也應該通盤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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