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楊金明/鳳林報導

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將於明(11)日上午8時至下午16時舉行投票事項,花蓮縣警察局鳳林警分局派遣制服警力全副武裝警戒,於今(10)日凌晨開始護送大批選票從印刷廠出發送往轄區鄉鎮公所,為確保選票運送過程順利,規劃嚴密的維安措施,選票運送、分發、保管等全程護票,務求滴水不漏。

針對轄區鳳林鎮公所、萬榮鄉公所、光復鄉公所、瑞穗鄉公所及豐濱鄉公所等五處選票存放處所,編排警力協助維護安全,為維護選票安全,縝密規劃選票護送路線及保管場所安全維護勤務,架設錄影設備,24小時不分晝夜,落實管制及執行,嚴防選票外流。

鳳警提醒民眾投票當天,手機、相機等3C產品切勿帶入投開票所,並嚴禁在投開票所周邊30公尺內有競選、助選等任何干擾他人投票之行為,依選罷法規定,選舉當日違規進行競選或助選活動,罰款50萬起跳,最高可罰500萬元。並鼓勵民眾勇於檢舉、拒絕賄選,讓整個社區能夠實現選賢與能。



鳳林分局長黃國師表示,選舉進入倒數階段,鳳林分局必定會落實選票安全維護工作,希望在同仁的共同努力下,讓整個選舉工作能夠順利圓滿完成。另針對選舉期間任何暴力或違法失序案件,警察一定會依法嚴辦,並保持行政中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