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楊金明/吉安報導

年約88歲的蕭姓老婦人,日前深夜徘徊街頭,被花蓮縣警察局吉安警分局太昌派出所巡邏員警發現,老婦人因為年紀大了一時想不起來家裡的住址,於是員警暫時將她帶回派出所,最後溫馨的詢問出年籍資料,以巡邏車護送她返家。


警方表示,太昌派出所警員邱浩鈞、陳家篁及吳宜真,日前擔服巡邏勤務時,約在凌晨2時40分許,在吉安鄉吉安路一段看到一位老婦人手持拐杖站在路旁,老婦人當時看上去一臉茫然可能是需要協助。

於是員警立即上前關切詢問老婦人家住那兒?有親人嗎?沒想到老婦人當下頭低低回答說:「我從家裡出門想四處走走散散步,走著走著就迷路了,也想不起來家住在那裡」,經過警方仔細觀察,研判老婦人應該是年紀大了,所以有了失憶的現象。




經過一番查證,員警確認她身上並沒有攜帶任何身分證件,不過為了安全起見還是不能讓老婦人獨自離去,於是暫時將她帶回派出所內休息,同時耐心的與她話家常,後終問出了老婦人的姓名,並且查詢出她的住處,最後以巡邏車安全的送她返家。




吉安警分局長鍾德勳表示,員警落實勤務,發現深夜民眾於街頭徘徊,寒流侵襲深怕意外發生,立即帶回所內休息,溫馨閒談得知住處後即刻護送回家,此為民服務之態度,特許表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