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上路零容忍 吉警加強攔檢稽查

記者 楊金明/吉安報導

花蓮縣警察局吉安警分局為維護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除了例行性機動攔查取締酒後駕車之外,持續在易發生交通事故路段,規劃定點路檢稽查勤務,並同時兼顧相關防疫措施,針對行車不穩等異常行為駕駛加強盤查,以酒駕上路『零容忍』的態度來保障民眾安全。

警方表示108年7月1日交通新制上路,採取汽、機車罰則分流,機車駕駛人酒駕維持新台幣一萬五千元到九萬元的罰款,汽車駕駛人酒駕罰款則提高到新台幣三萬元到十二萬元,如果是五年內二次酒駕,初次最高額度新台幣九萬元及十二萬元,第二次即採累進處罰,依前一次再加罰九萬元。

另外,闖越警方酒測攔檢點、酒駕拒測,罰款則是提高至新台幣十八萬元,且五年內第二次違反,也採用累進,逐次加罰十八萬元,罰鍰累加無上限,同時,新罰則採連坐法,若駕駛酒測值超標,同車滿十八歲以上的乘客也會一併遭罰,再次民眾千萬要注意。自去(108)年7月1日起,騎乘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等慢車酒駕也會受罰,罰款提高至新台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拒測則罰新台幣二千四百元,因此,吉安警分局未來將秉持「宣導與稽查並重」精神,透過社區座談會加強宣導,呼籲大家千萬不要心存僥倖,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