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楊金明/吉安報導

花蓮縣警察局吉安警分局為維護多數用路人生命財產,落實酒駕零容忍,除了例行性機動攔查取締酒後駕車之外,持續在易發生交通事故路段,規劃定點路檢稽查勤務,並同時兼顧相關防疫措施,針對行車不穩等異常行為駕駛加強盤查。


警方表示,目前口罩、手套及護目鏡如同員警個人裝備,在防疫期間的取締酒駕工作採高防護規模進行,防止飛沫傳染,在執行酒測時,員警會在民眾面前拆封一個全新的酒測器噴嘴,使用過後的酒測吹嘴也會以密封袋帶回集中處理。

酒測器的吹口為單向閥設計,因此不會有反覆感染的問題,施測過程中員警也會戴上口罩、手套及護目鏡,為免受測者產生疑慮,酒測器在使用後也會以棉花棒擦拭消毒,民眾不用擔心因為酒測而造成疫情的傳布。
吉安警分局長鍾德勳表示,108年7月1日交通新制上路,闖越警方酒測攔檢點、酒駕拒測行為,罰款提高至新台幣十八萬元,且五年內第二次違反,也採用累進,逐次加罰十八萬元,罰鍰累加無上限,呼籲大家千萬不要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