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新聞 記者 紀芊伃 / 花蓮報導
客家委員會委員李惠敏及花蓮縣客屬會前理事長徐萬春,日前認養花蓮市公所115年度50盞路燈,捐贈新臺幣5萬元作為路燈認養經費。花蓮市長魏嘉彥親自頒贈感謝狀,感謝兩人以實際行動支持地方公益,為市民點亮平安回家的道路,也期盼藉此拋磚引玉,吸引更多民眾投入公益行列。

長期致力於客語推廣與客家文化傳承的李惠敏老師、徐萬春理事長,此次認養路段包含中華路、中美路、中美七街、中山路、富裕五街、德安五街及德安六街等地,共50盞路燈,盼透過實際行動提升夜間照明與用路安全,為花蓮市區增添溫暖與光明。

魏嘉彥市長表示,感謝李老師及徐理事長長期支持花蓮市政,不僅投入客語文化推廣,也以善款照亮市民返家的道路,希望老師的善舉能發揮帶動效果,號召更多企業、團體及民眾共同響應公益,一起打造更安全、友善的生活環境。
徐萬春理事長表示,很高興能為花蓮盡一份心力,希望透過路燈認養,讓夜間用路人擁有更明亮、安全的道路,也期待藉此帶動更多愛心人士加入認養行列,共同溫暖花蓮。

花蓮市公所路燈認養採1年1期方式辦理,每盞認養金額為新臺幣1,000元,認養完成後,將於路燈上張貼附有認養者姓名的標示貼紙,以表達感謝。此外,相關捐贈收據亦可作為所得稅列舉扣除額申報使用。歡迎有意願參與的民眾踴躍加入認養行列,可撥打03-8322141轉171洽詢財政課陳小姐,或親至花蓮市公所辦理,共同點亮花蓮、傳遞溫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