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防禦駕駛觀念 正確用路安全行

城鄉新聞 記者 紀芊伃 / 臺東報導

開車、騎車上路除了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外,更須主動預測潛在危險並預留應變時間,且不做他人意料外的行為,落實「安全駕駛」及「防禦駕駛」觀念,可降低交通事故發生風險。
有關避免發生交通事故發生,提供交通部道安會之四大方法,方法一:讓他人提早預知你的行為、動作,方法二:讓他人提早預知你的路徑、行向,方法三:讓他人察覺你的存在,方法四:不做他人無法預期或因應的行為。

依道安總動員目前最新分析本縣今年度1至2月機車事故肇因排行前三分別為:「無號誌路口,左方車未讓右方車先行」、「車輛或機械操作不當(慎)」及「左轉彎未依規定」;小型車事故肇因排行部份,前三則為:「無號誌路口,支線道未讓幹線道先行」、「有號誌路口,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以及「無號誌路口,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行人事故肇因則以「未依標誌或標線穿越道路」最多。

交通警察隊隊長吳昇忠表示,嚴謹地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之態度,對於他車或行人不給予困擾的駕駛行為,不發生交通事故或違規事項,就其初衷包含了所謂人命尊重之精神;更呼籲切勿酒(毒)駕,提高預測危險、進而遠離危險的防禦駕駛觀念,共同守護用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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