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新聞 記者 紀芊伃 / 吉安報導
吉安分局吉安派出所21日凌晨3時許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年約42歲的劉姓女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吉安路二段由南往北方向時,車輛突然駛出路肩,撞擊停放於派出所前停車格內的巡邏車。派出所值班員警聽見巨響後立即前往處置,並通報救護人員趕赴現場。

救護人員抵達後,確認劉女右腳骨折、舌頭受傷,隨即送往醫院救治。警方對劉女實施酒精濃度測試,結果無酒精反應;惟員警隨後於其車內查獲玻璃球吸食器及毒品殘渣袋。
警方表示,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請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
吉安分局呼籲,施用毒品容易造成注意力不集中及反應能力下降,若施用毒品後駕車,將嚴重威脅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警方將持續加強各項執法與毒品查緝力道,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觸犯法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