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新聞 記者 紀芊伃 / 花蓮報導
花蓮縣秀林鄉一名周姓村長候選人涉嫌以現金及香菇等物品進行賄選,遭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檢察官原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但花蓮地方法院裁定以新臺幣1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出抗告,經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撤銷原裁定並發回更裁後,花蓮地方法院於10月9日重新召開羈押庭,最終裁定周姓候選人羈押禁見。
花蓮地檢署指出,檢察官林英正日前偵辦秀林鄉某村長候選人周姓被告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案件。依檢方偵查內容,周姓候選人涉嫌以交付1,000元至2,000元不等現金,以及贈送市價約100元至200元的香菇等方式進行賄選。
檢察官認為,周姓候選人涉嫌犯罪情節及相關羈押事由,有聲請羈押禁見的必要,因此向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提出聲請。不過,法院首次審理後,裁定周姓候選人以10萬元交保。
檢方審酌原裁定後,認為仍有不妥之處,依法提出抗告。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於10月8日撤銷原裁定,將案件發回花蓮地方法院重新裁定。
花蓮地方法院於10月9日重新召開羈押庭,檢察官親自到庭陳述意見,說明周姓候選人涉嫌犯罪情節,以及檢方認為有羈押原因與必要性的理由。
法院審酌後,改裁周姓候選人羈押禁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