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新聞 記者 紀芊伃 / 玉里報導
為提升醫療人員對死亡證明書開立及司法相驗相關法規的認識,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於115年10月15日舉辦「司法相驗與死亡原因開立實務簡介」教育訓練課程,邀請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法醫師江佳蓮擔任講師,針對死亡原因判定、死亡證明書填寫原則、行政相驗與司法相驗之區別,以及相關法律規範進行專業分享,強化醫療人員面對死亡案件時的判斷能力與法律知能。

死亡證明書不僅是記錄個案死亡原因的重要醫療文件,也是家屬辦理死亡登記、保險理賠及相關法律程序的重要依據,其內容是否正確、完整,攸關後續行政與司法處理。臨床醫師除須判斷疾病與死亡間的因果關係,也需辨識是否涉及意外、外傷、中毒或其他疑似非自然死亡情形,以決定是否需通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江佳蓮法醫師首先說明死亡證明書開立的法律依據,以及死亡原因與死亡方式的判定原則。她指出,死亡原因應呈現完整因果脈絡,從直接導致死亡的疾病或傷害逐步追溯至根本死因,而非僅記載死亡當下的生理變化。透過實際案例解析,也協助學員掌握死亡原因填寫及重要影響因素的判斷方式。

此外,課程亦說明「行政相驗」與「司法相驗」的適用情形。對於自然疾病死亡且無法取得死亡證明書者,可依規定辦理行政相驗;若涉及非病死或疑似非病死情形,則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18條規定,由相關機關報請檢察機關依法處理。講師並介紹司法相驗實務流程,以及檢察官、法醫師、醫師及司法警察等人員的職責分工,讓學員更了解醫療與司法體系在死亡案件處理上的合作模式。
玉里醫院簡以嘉院長表示:「醫療工作除疾病診斷與治療外,也涉及死亡判定、醫療文件開立及相關法律責任。透過此次教育訓練,可提升醫療人員對死亡案件的敏感度與處理能力,降低實務認知落差。未來,醫院將持續推動多元專業教育訓練,結合臨床醫療、司法法規及實務經驗,強化跨專業合作與法規知能,以謹慎、專業及尊重的態度保障病人與家屬權益,持續提升醫療服務品質。」

玉里醫院提供身心科諮詢。
本院心理科也有提供自費心理諮商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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