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保地貸款首波核定三案 陳瑩要求承貸擴大納入「農漁會」

城鄉新聞 記者 紀芊伃 / 臺東報導

原保地貸款業務今年初開始宣導上路,上週召開第一次審查會議,通過三件原保地貸款信用保證案件。目前原保地貸款承做金融機構只有合作金庫、土地銀行及全國農業金庫,立委陳瑩今(17)日在立法院質詢原民會,要求提升承辦機構服務廣度與可近性,應納入「農漁會」體系,擴大服務原鄉族人。原民會主委曾智勇 Ljaucu‧Zingrur表示支持,並於三個月內完成溝通。

原保地因所有權人限制原住民的規定,導致原保地在金融市場,長期面臨流通受限、難以作為有效擔保品的問題。立委陳瑩自2016年回到立法院後提出「原住民金庫」構想,惟推動多年未果,因此自2021年起,改以推動「原住民保留地貸款信用保證」制度,陳瑩為此多次質詢行政院長及相關部會,在歷經三任行政院長協調及十年推動,終於讓原保地可以在金融機構貸款,並於今年正式上路。

曾智勇 Ljaucu‧Zingrur表示,首批核定共三件(一件經濟產業貸款、二件住宅貸款案件),合計貸款金額約1,179萬元,截至5月18日,目前共有18件申請在金融機構審查中,合計申請貸款金額約1.1億元。陳瑩強調,原保地貸款是長期跨部會協調的重要成果,也是回應原鄉金融需求的關鍵一步。

「原住民保留地貸款信用保證」制度上路前,其實許多原鄉地區的農會、漁會早已承作以原保地作為擔保的貸款業務,對地方經濟與族人需求相當熟悉,但目前承做金融機構只有合作金庫、土地銀行及全國農業金庫。陳瑩認為應將長期深耕原鄉的「農漁會」納入合作承辦體系,不僅可擴大金融服務據點,也能提升制度可近性與便利性,讓族人更容易取得所需資金。

陳瑩最後表示,「原住民保留地貸款信用保證」政策,不只是解決原住民保留地無法向金融機構貸款的問題,更深層的意義在於落實原住民族土地正義與財產權保障。政府將土地返還給族人,是歷史正義的重要實踐,但若因制度限制導致土地無法在金融體系中發揮價值,實質上仍影響原住民族財產權,原民會應持續擴大制度適用性與服務範圍,讓原保地真正成為族人可運用、可發展的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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