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鄉醫事人員獎勵補助10年免稅 三讀通過 陳瑩:鼓勵人才走進偏鄉

城鄉新聞 記者 紀芊伃 / 臺東報導

立法院今(25)日三讀通過《醫療法》修正案,其中立委陳瑩所提第88條修正內容獲得通過,未來醫事人員配合中央政策,前往醫療資源缺乏的偏遠或原住民族地區醫療機構服務,因執行偏遠地區醫療政策所獲得的補貼、補助、津貼及獎勵金,將免納所得稅,實施期間為10年。

陳瑩表示,偏遠及原住民族地區長期面臨醫療資源不足與醫事人力短缺問題,以臺東為例,地形狹長、交通距離遙遠,加上生活條件較為不便,使支援偏鄉的醫療人力不易形成穩定、長期的服務機制。

她指出,內政部公布民國114年簡易生命表,臺東平均餘命為全國最低,整體而言偏鄉縣市平均餘命也相對較低。影響平均餘命因素眾多,但醫療資源及醫療可近性也是重要因素,因此提升偏鄉醫療資源、充實醫事人力,是迫切需要推動的工作。

陳瑩表示,許多醫師、護理師及各類醫事人員願意配合政府政策前往偏遠地區提供醫療服務,除可能面臨家庭生活上的取捨,也必須克服交通、住宿及工作環境等挑戰。政府除了提供獎勵與補助,也應透過合理稅制減輕實質負擔,提高醫療人才投入偏鄉服務的意願。

此次三讀通過的《醫療法》第88條修正明定,醫事人員服務於偏遠或原住民族地區醫療機構,因執行中央主管機關推動偏遠地區醫療政策所獲得的補貼、補助、津貼及獎勵金,免納所得稅。

至於適用的醫療機構、醫事人員範圍、免稅項目、條件及金額等事項,後續將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訂定辦法,偏遠地區範圍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

陳瑩指出,包括「醫學中心支援離島及醫療資源不足地區醫院獎勵計畫」、「緊急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計畫」、「偏鄉醫師留任獎勵」及「全民健康保險山地離島地區醫療給付效益提昇計畫」(IDS計畫)等中央偏鄉醫療政策,相關醫事人員所領取的補貼、補助、津貼及獎勵金,未來10年可依規定免納所得稅。

陳瑩表示,醫療平權不應因居住地而有所差距,此次修法希望以制度支持願意前往偏鄉第一線服務的醫事人員,吸引更多醫療人才走進偏鄉、留在偏鄉,持續守護原鄉及偏遠地區居民的健康權益,同時感謝偏鄉醫事人員的付出與貢獻。

立委陳瑩提案修正《醫療法》第88條,偏鄉及原住民族地區醫事人員配合中央政策所獲補貼、補助、津貼及獎勵金,未來10年可依規定免納所得稅,盼藉此為偏鄉留住醫護人才。(圖/陳瑩辦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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