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新聞 記者 紀芊伃 / 花蓮報導
花蓮市公所推動公有路燈認養邁入第十一年,持續獲得社會各界熱烈響應。花蓮市民吳青蓉秉持回饋鄉里的心意,透過花蓮市民代表游政霖引薦,認養花蓮市50盞公有路燈,以實際行動支持市政建設,也為城市增添一份溫暖。

今(10)日下午,吳青蓉等人前往花蓮市公所辦理認養,由花蓮市長魏嘉彥代表接受,吳青蓉的母親邱春連也陪同出席。曾擔任花蓮市客家諮詢委員的邱春連,對女兒熱心公益、回饋地方的善舉深表肯定,現場氣氛溫馨。
吳青蓉分享,每逢過年,她和家人都會一起集資購買彩券,中獎的獎金則交由母親保管。在外地工作多年的她,始終惦記著家鄉,也希望能將這份幸運轉化為對花蓮的回饋。經與雙親討論後,她決定將多年來累積的幸運獎金用來認養路燈,「把幸運化成光亮」,照亮家鄉街道,也為夜間用路安全盡一份心力。
魏嘉彥表示,路燈不僅照亮街道,更守護市民夜間通行安全。花蓮市公所十年前率先推動公有路燈認養制度,希望結合民間力量,共同打造安全、明亮的生活環境。多年來獲得企業、社團及熱心民眾踴躍支持,讓這項充滿公益精神的政策持續發揮正向影響力。
花蓮市114年度共有1,805盞路燈完成認養,認養金額180萬5,000元;115年度響應更加踴躍,共有2,048盞路燈獲得認養,認養金額達204萬8,000元。魏嘉彥表示,無論認養盞數或金額均較前一年度成長,顯示社會各界對公共建設及地方公益的高度支持。
魏嘉彥指出,116年度公有路燈認養已自今年7月正式展開,期盼更多企業、公司行號、民間社團及熱心人士延續這份熱情,踴躍加入認養行列,以實際行動回饋地方,攜手打造更安全、更友善、更有溫度的城市環境。
花蓮市公所財政課表示,公有路燈每盞每年認養費用為新臺幣1,000元,認養所得全數作為路燈維護管理經費,不僅可減輕市庫負擔,也能讓有限資源投入更多公共建設。市公所歡迎各界共同響應,讓一份份善意匯聚成城市的光亮,讓每一盞路燈不只照亮回家的路,也溫暖花蓮這座城市。

